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按照监管规定规定,现将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截止2025年6月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1420949.71万元,全部关联交易余额16552万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1.16%。本季度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金额296.86万元,余额286.86万元,一般关联交易金额58.5万元,余额56.5万元。
(二)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本季度未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三)服务类关联交易。本季度未发生服务类关联交易。
(四)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2025年06月30日,我行全部关联方326户,在我行有存款业务的有297户、余额7665.63万元,占全部关联方户数的91.10%,交易价格按照《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商办发〔2017〕5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重大关联交易审核情况
(一)贵州酣客君丰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佘小兵(我行董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2722123133F,股东:佘小兵、玄丽娜、刘相灼、珠海市横琴酣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内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授信额度:5000万元,授信有效期: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年利率6.75%,贷款用途:经营周转(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原材料、包装材料、支付工人工资、支付污水处理费、外购基酒、偿还合理负债等),五级分类:正常,担保方式:抵押,抵押人:贵州酣客君丰酒业有限公司,抵押物:基酒。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一)贷款定价原则。按照《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商办发〔2023〕32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关联交易贷款利率。
(二)存款定价原则。按照《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商办发〔2017〕5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关联交易存款利率。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