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农商银行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茅台农商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截止2024年9月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1362159.89万元,全部关联交易余额30915.63万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2.27%。本季度发生一般关联交易金额156.1万元,余额156.1万元。
(二)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三季度未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三)服务类关联交易。根据2014年5月4日与仁怀市周林学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24年7月18日支付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租金47327元。
(四)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2024年9月30日,我行全部关联方526户,在我行有存款业务的有291户、余额8530.24万元,占全部关联方户数的55.32%,交易价格按照《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商办发〔2017〕5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重大关联交易审核情况
本季度无重大关联交易审核。
本季度发生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远明酿制酒厂重大关联交易。出资人任远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27095211887,实际控制人:任远明(系我行董事);授信7000万元,用信2990万元,年利率7.2%,担保方式:抵押+质押。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一)贷款定价原则。按照《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商办发〔2023〕32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关联交易贷款利率。
(二)存款定价原则。按照《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商办发〔2017〕5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关联交易存款利率。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