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农商银行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茅台农商银行2024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行各项贷款余额1343935.43万元,全部关联交易余额31587.46万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2.35%。本季度发生一般关联交易金额57万元,余额56.8万元,均为个人类关联方交易。
(二)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二季度未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三)服务类关联交易。根据2023年11月13日与贵州省仁怀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我行股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24年4月23日支付2024年5月1至2025年4月30日租金75.42万元。
(四)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行全部关联方511户,在我行有存款业务的有324户、余额8351.56万元,占全部关联方户数的63.41%,,交易价格按照《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商办发〔2017〕5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重大关联交易审核情况
(一)贵州东方贵宾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俊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2795271313L,实际控制人:丁才义(系我行董事丁远怀之子);授信5000万元,用信5000万元,年利率7.45%,贷款用途:经营周转,担保方式:抵押,抵押人:贵州东方贵宾酒业有限公司,抵押物:基酒。
(二)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镇五星酒厂。法定代表人焦永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2X22295495X,实际控制人:焦永权(系我行董事);授信9000万元,用信9000万元,年利率7.3%,贷款用途:经营周转,担保方式:抵押,抵押人: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镇五星酒厂,抵押物:房产+基酒。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一)贷款定价原则。严格按照《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商办发〔2023〕32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关联交易贷款利率。
(二)存款定价原则。按照《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仁农商办发〔2017〕5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关联交易存款利率。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