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贵州省余庆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贷款重组,合计金额2570万元,重组期限为3年。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权利推进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压实房开单位工作责任,坚决承担和配合“保交楼任务”,压实金融机构跟投帮扶责任,建立完善银行机构行长包保责任制度,推行“一楼一策”差别化信贷政策和贷款保证金制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同时根据银保监办发〔2022〕64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以及《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客户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受疫情影响客户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加强系统操作学习,做好客户的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工作,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该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5日在本行贷款1790万元,到期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于2020年12月16日在本行贷款987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
贵州省余庆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秀伦为本行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本行关联法人,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贵州省余庆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秀伦
注册地: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该公司股东情况:该公司为杨秀伦占51%,杨毅占49%。
与本行关联关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秀伦为本行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本行关联法人,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三、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为贷款重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文件银保监办发〔2022〕64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十)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2022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倾斜,并适当放宽延期期限。办理延期时不得“一刀切”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延期贷款涉及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有关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给予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十一)完善个贷还款安排。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十二)准确实施贷款分类。对第(十)、(十一)条实施延期的贷款,在延期过程中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本次贷款利率为本行按正常流程审批,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确保关联方未享有优惠利益,未受到内部相关因素影响。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2570万元,交易金额达到我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81398.02万元的3.16%,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秀伦为本行董事,应属重大关联交易。符合重大关联交易报送标准。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未违反监管部门及我行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其贷款额度也控制在单户授信不超过我行资本净额10%的范围内,已于2022年12月23日通过我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及审核审批,并已报我行董事会备案。
特此公告。
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