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公告
来源:余庆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4-06-0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2号),现将我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首付款比例调整自即日起执行。
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