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湄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全面落实关联交易监管政策,持续完善管理制度机制,着力加强穿透识别、审查审批、限额管理、风险监测、报送规范、考核评价,积极响应贵州农商联合银行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报备等义务,切实防范与关联方发生利益输送风险。
现将本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发挥公司治理效能,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2025年,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合规管理,勤勉尽责履行关联交易相关义务。
1.按监管要求落实责任。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监事会根据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管理。本年度召开关联交易会议6次,审议关联方认定情况报告4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1项、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备案2次、审议更新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个。
2.严把关联交易审查关。一是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穿透识别、风险可控原则,重点关注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审慎开展关联交易,按照董事会授权统筹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二是独立董事逐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提供意见。为董事会做出科学有效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三是监事会审阅关联交易议案材料,加强风险提示,听取关联交易管理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审计结果。
3.尽职开展日常工作。一是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按年提交了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并同步报送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及贵州农商联合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二是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听取涉及关联方认定情况报告4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1项、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备案2次,重大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涉及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50项、合计人民币4027.05万元。三是董事会全年召开涉及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7次。审阅了报备的关联方认定情况报告4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1项、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备案2次。同时听取了关联交易季度报告4次。四是本行跨部门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全年召开会议8次,协调部署各业务条线关联交易工作,其中组织全行开展关联交易培训2次,实现全行在职员工全覆盖。
(二)强化关联方穿透识别,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法人合计12家、关联自然人合计237人。2025年,本行主动开展关联关系筛查与名单更新,持续遵照监管法规对关联方进行分类管理与动态更新,一是强化分类动态管理。依据监管规则分类制作关联方名单,通过向主要股东征集信息、日常业务开展中识别关联关系变化、人力条线申报关联自然人信息等方式,动态更新关联方名单。二是强化穿透实质性认定。围绕监管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逐条梳理、明确关联法人和自然人认定标准和范围,对于监管规定必须认定的情形全部纳入关联方管理,对于自主认定的情形进行实质性认定。
(三)严格履行披露程序,保障股东及客户知情权
本行遵循监管规定,全年对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及时通过官网披露并向监管报备;对与关联方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按季度合并向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备,并按季报送监管;对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在年报中进行披露。
2025年,本行按照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填报规范完成关联交易数据季度报表4次,及时更新关联交易报表。确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透明,保障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
(四)深化关联交易合规检查,加快科技赋能
提升关联交易管理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一是常态化开展关联交易专项自查和年度审计,深入开展关联交易风险排查与问题整改,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二是积极配合贵州农商联合银行做好关联交易系统建设,配合完成关联交易系统重点功能的建设和测试。
二、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统计情况
2025年,本行按照监管规定,分类认定和统计关联方信息。日常业务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有12家关联法人、237名关联自然人(其中本人52人,亲属185人)
关联法人: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确认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12家,与2024年持平,主要股东投资情况无变化、关联自然人投资情况无变化。
关联自然人: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确认的关联自然人221人,较2024年末增加16人,主要原因为2025年我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营业网点负责人及具有大额信贷审批权限人员变化增加。
(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般关联交易:全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50笔,发生额4027.05万元,均为授信类关联交易,其中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7笔,发生额3470万元,其余均为与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全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2笔,发生额1000万元,为与法人关联方发生的贷款新增业务,该笔交易在完成贷款内部审批流程后,由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复核,并由独立董事出具书面意见后,分别于2025年2月15日、8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交易限额管理:本行年末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9404.2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27148.41万元)的比例为7.4%,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最大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4380万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3.4%,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最大单个关联法人所在集团客户一组的合计授信余额865万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68%,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与所有关联方非授信交易(定期存款)余额162.21万元,占资本净额0.13%。
本行关联方授信业务整体质量优良。其中,关注类授信3户(余额851万元),其他授信均为正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