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湄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处理函证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给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银行函证服务,现将贵州湄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银行函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银行询证函人工集中处理业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本行发送询证函,我行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后,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业务。
二、受理要求
(一)我行采用集中回函的方式办理函证业务,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两种函证方式。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二)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跟函方式询证的,应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工作证等。介绍信应注明被询证单位、函证经办人员姓名、证件号码、询证事由等信息。
(三)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四)银行询证函应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如银行询证函为多联次的,被审计单位需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应为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
三、回函印章及收费标准
(一)回函印章。银行询证函上加盖的回函印章为我行运营服务部(客户服务部)部门公章。
(二)收费标准。为积极响应国家相关降费让利政策,我行暂免收询证函费用。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最新公示的服务价目为准。
四、相关事宜
我行集中受理函证业务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如对回函有疑问或回函内容不完整的,可致电我行业务联系电话。
函证业务集中处理部门:运营服务部(客户服务部)
联系电话:0851-24255868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湄江镇天文大道信合大楼6楼运营服务部
如遇回函不及时、收费或存在其他服务问题,请与我行反映,或致电贵州农信客户服务热线0851-96688咨询。
贵州湄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