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要求及本社章程和《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现对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信息披露如下:
一、本社基本情况
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绥阳联社”“本社”),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精神,于2004年启动产权制度改革,并于2004年12月29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同意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的批复》(黔银监复〔2004〕288号)核准开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
名称: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集体所有制
注册资本:159601016元
法定代表人:许大雄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冉琎路与幸福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0851-26221870
邮政编码:563300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存贷指标。截止2023年末,各项存款余额920364.9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36941.46万元。
(二)不良贷款指标。截止2023年末,不良贷款余额17,125.54万元,不良贷款率3.19%。
(三)经营指标。2023年,实现各项营业收入45,600.79万元,各项营业支出42,453.56万元。
(四)监管指标。截止2023年末,资本充足率10.9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83%,拨备覆盖率153.02%,流动性比例为99.36%。
三、风险管理状况
本社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分级负责。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是由理事会领导,以理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以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实施操作,以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各分支机构的风险控制人员为主要参与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报告期内,本社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原则,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检查监督为抓手,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一)信用风险管理
1.多措并举化解信用风险。一是加强存量不良贷款处置化解工作。本社制定并落实不良贷款“一户一策”清收方案,灵活采取催收、诉讼、贷款重组、贷款减免、核销、以物抵债、向地方政府争取政策扶持等措施,多方合力、多措并举化解存量不良贷款。二是严控新增不良贷款。为压实风险处置主体责任,确保风险处置工作取得实效,本社制定下发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风险处置方案》,加强“按年结息、利随本清”贷款管理,积极与客户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办理借新还旧手续等调整贷款结息频度,对新增贷款结息频度禁止设定为按年结息或利随本清,加强日常监测和管理,每日下发即将逾期90天贷款通报,加强关注类贷款利息催收,对按月或按季结息的贷款欠息30天以上的,纳入重点管理并加强利息催收。根据省联社下发《资产质量意见》,以该意见为底线红线,严控新增贷款风险。通过抓宣讲、强管理、严检查、严把“出口关”、严控结息频度、建立回访机制得到措施严防新增风险。三是积极争取外部环境。以省联社《风险处置方案》为契机,得到外部大力支持。绥阳县委政府召开信用社工作专题会议3次,为信用社工作下发文件4个,县委督查室2次开展效果督查,各项工作核心就是清收不良贷款;县金融办牵头成立涉公不良处置专班,各乡镇下发文件开展不良清收;2023年联合县人民法院开展4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法院通过执行,现金收回535万元,签订还款协议51户,依法拘留18人。全力打好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攻坚战”。截至2023年末,我社较年初已累计收回公职人员不良贷款金额1805.31万元。
2.不良贷款指标情况全面达标。不良贷款余额17125.54万元,较年初下降43.70万元,不良贷款率3.19%,较年初下降0.53个百分点。
3.做好中长期贷款比例调控。截至2023年末,本社贷款余额为536941.46万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369778.02万元,对比年初上升11,707.86万元,占比为68.87%,对比年初下降8.66个百分点,我社已将中长期贷款占比压降在80%以下。本社将继续采取措施积极调控。
4.大额风险暴露指标全部达标。截至2023年末,全辖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比例为6.98%;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6.89%;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或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0.18%;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2.52%。均达到监管要求。
5.持续关注重点行业、领域贷款。截至2023年末,本社不良率为3.19%,拨备覆盖率为153.02%,均达到监管要求。本社目前无承兑汇票业务。目前与联社开展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机构有一家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绥阳县鸿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合作正常,暂未出现风险。其它房地产等重点行业本社均未发现明显风险。
6.控制新增贷款逾期率。截至2023年末,全辖新发放贷款总额为224759.38万元,新发放逾期贷款1946.81万元,逾期率为,0.87%。
7.稳步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截至2023年末,本社个人房地产贷款余额为66,822.97万元,占比为12.45%。未超过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管理指标14.5%的监管要求。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
1.本社建立健全了流动风险管理架构。制定下发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流动性风险监测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成立了流动风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2.为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本社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印发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成立了由联社理事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营业机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合规风险部,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中相关指标,按月填报了监测存贷比例、信贷监测,不良贷款分析等报表,对其变化趋势作预测分析。由合规风险部负责该项日常工作,根据1104非现场监管G21的填报要求,按季对流动性开展压力测试。
3.截至2023年末,本社流动性比率为99.36%,核心负债比例73.78%,流动性缺口率为29.19%,存贷比例为57.84%。从总体情况看,本社的流动性比例、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在压力测试下较为稳定,在中度、重度测试情景下存在存贷比指标未超出监管要求。通过测试,加强了对流动性风险的监测,测试报告为领导作出有效决策提供依据和模型支撑。
(三)操作风险管理
2023年,我社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采取制定完善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做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进行处理、规范会计档案装订管理、采取审计回避等工作,制定、修订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行业审计履职评价实施细则》《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联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等28个制度,组织开展了信贷业务培训、反洗钱培训、统计及账户管理培训等16次学习培训或警示教育。开展了涉及操作风险方面的新发放贷款排查、柜面业务、征信业务等57次检查,发现未认真执行大额现金换人复核和现金交库制度、未认真履行查库职责、未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等问题617个,截至2023年末已整改501个,对违规操作的员工进行问责193人次。
本社开展了2023年操作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重要业务和管理流程操作风险点及控制措施(2020版)》(黔农信办发〔2020〕436号)所列,我社涉及7个业务管理条线、59个重要业务和管理流程、670个重要风险点和983个控制措施。截至2023年末,结合近年来本条线制度机制、业务管理、业务产品、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的废立、更新、修订情况进行梳理后,较2020年新增1个控制措施。
(一)风险点的严重程度。670个重要风险点中,低风险的666个,较低风险的2个,中等风险的2个,较高风险的0个,高风险的0个。
(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已采取的984个控制措施中,有效的982个,部分有效(一般/发生过较少差错)的2个,部分有效(较差/发生过较多差错)的0个,不适用的0个。
(三)剩余风险评估。结合风险点严重程度和控制措施有效性情况进行评估,剩余风险为低的有0个、剩余风险为较低的有0个、剩余风险为中的有0个、剩余风险为较高的有0个、剩余风险为高的有0个。
(四)合规风险管理
1.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社制定下发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管理实施细则》,成立了以联社理事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指导、审查、督促,并根据监管要求向理事会报告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合规风险部,负责合规风险管理具体工作。
2.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开展情况。按年初“废、改、立”要求,联社对制度进行了健全和完善,截至报告日,2023年度联社新下发了13个制度,分别为《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额贷款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黔农房屋快贷”实施细则》《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数据安全管理规程》等。并对不合理或不规范的15个制度进行修订,分别为《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易贷通·房易贷”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数据治理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
3.合规性审查工作情况。2023年,本社继续加强有关合规咨询及合规审核工作,根据《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度管理办法》和《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性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社制定的基本制度和部分具体制度及对外签订的法律性文件均需通过合规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合规审查意见。2023年风险合规部出具《制度草案合规审查意见》及《法律性文件审查意见》审查规章类文件共73份。
4.开展合规管理培训。按年初培训计划要求,联社加强信贷业务、内控管理及案件防控等知识培训。截至报告日,2023年度共组织开展培训16场次,培训2214人次,内容涉及案防、消保、信贷业务操作、法律风险知识、合规管理及风险处置、账户管理业务等。开展了新增贷款排查、柜面和值班守库情况检查、“一把手”讲合规活动等专项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到忠庄监狱参观、听取罪犯人员现身说法、观看太白信用社案件庭审录像等,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监管部门与省联社下发的各项案件防控规章制度与风险提示,组织全社员工开展案件防控知识专题考试,多渠道引导全社员工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业务部门精准指导作用和一线业务骨干人员业务技能及综合素质,提升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操作人员在防范风险及合规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5.加强案防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本社明确各责任单位的案防工作职责和要求,组织各案防责任单位按岗位类别明确案件防控责任,签订相关责任承诺书,提高全员案防意识。制定印发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将案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将案防工作与评先选优挂钩,对工作不尽职、管理不到位的,取消年终先进单位奖评比;开展案件防控督查工作,通过开展案件防控督查工作,检查各条线部门、各营业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层级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履行案件防控职责,推动联社案防机制有效运行,进一步夯实案防基础,提升案防质效。
(五)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本社制定下发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明确理事会、高级管理层在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体系中的职能。2023年6月11日至13日,本社参与实施了省联社重要业务系统灾备切换演练,演练主要目标是检验重要业务系统(核心、柜面、统一支付)灾难恢复承接能力;2023年10月24日实施了生产网应急切换演练,演练内容主要包含联社生产网主备路由器、主备防火墙、主备交换机切换以及电力中断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为提高网络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有效防范信息科技风险,提升全省范围内各业务系统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可靠性与高效性,更好的保障本社各项业务交易质量和业务连续性。本社通过360天擎终端管理平台,部署了强制密码策略、U盘管控策略、定时开关机策略、高危端口控制策略等管理策略,统一安装省联社亚信杀毒软件,规范了本社终端设备管理,保证内网计算机病毒风险防治工作安全有效。
(六)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中的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本社不涉及经营股票和商品,故不涉及股票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汇率的变化对本社业务影响较小,仅利率的变化对本社业务有一定影响。针对利率风险,本社制定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成立了成立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利率定价委员会,建立了相关的组织架构。
四、股东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股本金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末,联社股金总额159601016元,本年度股金总额无变化。2023年,联社股金转让28笔,涉及金额2501280元。
(二)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2023年度无股东股权质押。
(三)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社共有201个关联方,公司法人4个(法人股东3个、关联法人1个),自然人197个(联社高管6人,理、监事成员11人,内部人员27人,其他关联人153人)。发生信贷业务的有44个关联方,表内授信净额7557.49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11.72%,分别是:法人股东关联公司4个,贷款余额4225.40万元;联社高管1人,贷款余额50万元;理、监事成员2人,贷款余额60.50万元;内部人员15人,贷款余额413.39万元;其他关联人22人,贷款余额2868.70万元。
其中,最大十家关联方贷款余额6932.15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10.75%,均未超过银监会的关联授信上限规定。上述关联方的授信业务均为出现信用风险,信贷质量良好。
(六)股金分红情况
按照监管部门利润分配监管要求及省联社股金红利分配指导意见,结合联社经营情况,专项债股权7557万元按投资协议约定2.8%固定股息进行分红,其他股金拟按2023年末其他股本总额8403.10万元计提4%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总额336.12万元,全部现金分红。股金红利分配待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银保监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
五、法人治理情况
联社自统一法人以来,逐步建立并完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制衡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一)社员代表大会
本年度内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2023年5月30日召开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速增效后发赶超推进管理与发展实现新跨越》的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定向募股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募股方案》等议案。
(二)理事会
2023年度共召开理事会8次。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118次理事会、2023年4月9日召开了第1119次理事会、2023年5月30日召开了第120次理事会、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121次理事会、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122次理事会、2023年8月3日召开了第123次理事会、2023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124次理事会、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125次理事会。
(三)监事会
2023年度内共召开监事会4次。2023年4月30日召开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第55次监事会。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第56次监事会。2023年10月6日召开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第57次监事会。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第58次监事会。
(四)经营管理层
2023年,联社经营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党委、理事会工作安排,紧紧围绕联社党委、理事会决策部署及2023年各项经营目标,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信自立、守正创新,聚焦主业、坚守定位,全方位推进有温度有速度有深度的百姓银行建设,深入开展新时期农村信用工程提档升级,发挥和巩固农村金融主力军、地方金融排头兵、普惠金融引领者作用和地位。
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2023年,绥阳农信联社下辖25个营业网点,其中19个网点开办信贷业务,设立1个小微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向全县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工作。截止2023年末,各项存款余额920364.94万元,较年初增长96891.12万元,增幅11.77%。不良贷款余额17,121.34万元,不良贷款率3.19%,分别较年初减少43.67万元和0.2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6208户,较年初上升801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0888.83万元,较年初上升20064.61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为14.25%,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为7248.63万元,不良贷款率为4.51%,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6200户,较年初增加801户,余额149269.83万元,较年初增加20984.61万元,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为16.36%,普惠性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为7248.63万元,不良贷款率为4.86%。2022年我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为7.48%,2023年综合成本为6.76%,较年初下降0.7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首贷户数6户,金额2440万元。民营企业贷款户数49户,较年初下降2户,贷款余额28898.30万元,较年初下降3241.86万元。普惠金融业务指标权重占比27.80%,全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2.10亿元。
七、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一)薪酬管理委员会。
本社成立理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资管理规定》,绥阳农信联社工资管理制度经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薪酬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理事会等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并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
(二)年度薪酬总量
本社2023年职工281人(含在岗职工、离任高管、内退人员),年度共计计发薪酬总额6502.07万元。
(三)绩效考核情况说明
1.高管人员绩效考核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党委书记、理事长,党委副书记、副董理事长、主任,纪委书记、监事长,党委委员,副主任,风险总监,工会主席的工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
分配系数根据当年度行社高级管理人员职级确定。党委书记、理事长,主任系数为1;正职级监事长、正职级副主任系数为0.9;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风险总监,工会主席系数为0.8。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以当年度本行社在岗合同制员工平均绩效工资为基数,结合当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绩效年薪=当年度本行社在岗合同制员工平均绩效工资×(考核换算系数×4.8+1)×岗位系数。岗位系数根据行社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承担风险和贡献程度等因素确定。党委书记、理事长系数为1;主任系数为0.9;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副主任,风险总监,财务总监系数为0.8;工会主席系数为0.6。代为履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系数按代为履职岗位系数确定。
2.部室绩效考核
各职能部室考核项目分为常规工作(60分)、重点工作(30分)、临时工作(10分)、加分项目(5分)、扣分项目(5分)等内容。根据薪酬分配方案,职能部室系数为: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主持工作)系数为2.5,中层副职系数为2.0,一般员工系数为1.5。
3.网点绩效考核
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由业务发展类指标、风险管控指标和加减分项构成,其中新增贷款逾期率为减分制,根据薪酬分配方案,网点系数为:综合机构负责人系数2.6,营业机构副主任系数为2.1,业务主管1.8,客户经理系数为1.6+计价考核,综合柜员系数为1.6,清分岗位、清算对公、大堂经理系数为1.6,
(四)延期支付
本行领导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按省联社相关办法执行,员工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以岗位等级和风险责任大小,按以下比例延期支付。
理事长、主任按其绩效薪酬的55%计提延期支付,监事长、副主任、风险总监、工会主席按其绩效薪酬的45%计提延期支付。
中层正职管理人员(含综合机构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层正职级)延期支付1-7月按绩效薪酬的8%,8-12月按绩效薪酬的20%延期支付;
中层副职管理人员(含综合机构副主任、中层副职级、业务主管)延期支付1-7月按绩效薪酬的7%延期支付,8-12月按绩效薪酬的15%延期支付;
业务主管延期支付1-7月按绩效薪酬的6%延期支付,8-12月按绩效薪酬的15%延期支付;
其他员工延期支付1-7月按绩效薪酬的5%延期支付,8-12月按绩效薪酬的10%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期限为3年,延期支付时段及比例按第一年、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40%。
2023年共扣延期绩效薪酬823.29万元,无追索扣回情况。
八、年度重要事项
1.1月17日,绥阳农信联社配合县人民法院开展“兔击风暴”涉金融案件专项执法行动。
2.2月1日,绥阳农信联社各项贷款余额突破50亿元。
3.2月14日,绥阳农信联社召开2023年度工作会议。
4.4月10日,绥阳农信联社配合县人民法院开展“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
5.5月30日,绥阳农信联社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120次会议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33次会议。
6.7月3日,绥阳农信联社党委与蒲场镇党委开展“双信双同五共建”党建互联共建。
7.8月4日,绥阳农信联社联合绥阳法院开展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回头看”专项执行行动。
8.8月18日,绥阳农信联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募股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注册资本金由84031016元增加到159601016元。
9.9月7日,绥阳县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会参会人员到绥阳农信联社党委与蒲场镇党委党建互联共建创建点观摩指导。
10.9月7日,绥阳县委组织部与绥阳农信联社党委联合下发《绥阳县以“党群连心·政银强村”为载体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11.9月25日,绥阳农信联社以虹桥社区为试点,创建绥阳县首个“存款保险宣传示范村”。
12.10月12日至17日,绥阳农信联社组织人员到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开展外出就业创业人员金融服务。
13.12月2日,省联社遵义市审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宋泽军到绥阳农信联社调研指导。
14.12月13日,县委书记陈灿组织召开绥阳县债务化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明确将绥阳农信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纳入议事日程。
八、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加大金融供给。全年累计投放信贷41.95亿元,同比增加35.53%。其中,发放普惠型涉农贷款3.19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2.10亿元。
(二)助力乡村振兴。全年共发放12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1.85亿元。出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产品和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方案,持续支持脱贫人口、搬迁群众。全年共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934.01万元,在112个行政村设立“黔农村村通”,真正做到金融服务“村村通”,全年向317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发放贷款2606.47万元。
(三)服务农民工。协调绥阳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随后各乡镇、街道办相继在当地信用社成立了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将金融服务嵌入生活、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领域,为外出务工群体提供综合性惠民服务。开展欢送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活动和“农信黔行、让爱回家”关爱活动,通过农信微喇叭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金融知识。共收集农民工信息18.69万条,微喇叭覆盖30338人,全年开展“金融夜校”普惠金融宣传7152场次,累计宣传培训人数105247人。
(四)保障金融消费合法权益。一是持续搭建消费者权利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面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客户投诉、舆情监督、内控合规等工作,力争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切实解决客户实际需求。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全市25个营业网点公示了消费者权投诉电话、投诉渠道及投诉处理流程,主动倾听客户诉求,对消费者投诉,认真进行登记、调查、处理,并严格按照制度规章办理相关业务,尽力做好客户辅助工作,做到客户满意。2023年受理客户投诉10笔,其中由银保监分局转办的3笔、人行转办3笔、96688转办4笔,投诉笔数较上年度有所上升,根据金融消费者投诉中存在的问题,本社将积极转变思想、主动作为。三是开展诚信教育,强化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以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为己任,将诚信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有效加强对全行员工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的教育培训,不断夯实金融服务基础,持续提高。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切实解决老年客户等特殊群体在金融领域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本社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场景,积极拓展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线上通过自编视频及依托微信公众号发布宣教内容普及金融知识。同时,利用网络媒体、微信群、朋友圈等渠道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
(五)履行企业责任。
全年向当地财政贡献税收2154.78万元,其中,职工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71.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