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近年来,随着对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认识的不断提升,发展低碳经济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更是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色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绿色发展”,为企业的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2021年绥阳联社为深入贯彻环境保护、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等宏观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为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现将2021年度绿色金融以及社会与环境风险方面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概况
2021年以来,我社认真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内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新要求,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工作安排,研究分析绿色发展新机遇新挑战,谋划部署新时期培育绿色金融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一)积极营销重点绿色项目,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2021年,我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内涵,紧抓绥阳县 “金银花”“方竹笋”等特色产业发展机遇,研究分析绿色发展新机遇新挑战,谋划部署新时期培育绿色金融新优势各项工作。
(二)健全绿色组织机构体系,全面履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
为探索具有我社特色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途径,提升对绿色经济的服务能力,我社在持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完善“绿色信贷”金融产品。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区域环境、市场定位、风控水平等,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大文旅、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生态农业、节能环保、低碳减排等绿色产业,引导信贷资金重点向绿色信贷领域倾斜,围绕县域金银花种植、方竹笋种植、蔬菜种植、辣椒种植、肉鸡养殖、生猪养殖等种农村产业发展布局,立足乡镇服务区域,将金融服务全面融入产业发展,构建“网格化”管理模式,力争做到“一对一”精准服务,做到有产业的地方,就有我社金融服务,助力实现富美乡村建设目标。
(三)全面培育绿色文化,彰显农信责任担当
我社持续倡导绿色办公,探索节能、环保、高效的管理模式,营造低碳健康的办公氛围。将绿色出行、环保分类等绿色理念深入员工日常生活。严格控制人均用电量、用水量、用纸量,并控制办公活动电力、水、纸张等消耗量。加大黔农e付、黔农e贷、黔农云、ETC等产品宣传,扩大我社绿色金融产品影响力,深入农村、社区等金融服务薄弱领域,扩大绿色金融普及面。
二、规划与目标
我社将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区域环境、市场定位、风控水平等,积极探索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大文旅、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生态农业、节能环保、低碳减排等绿色产业,将有限的信贷资金向绿色信贷领域倾斜,不断做大绿色信贷规模,不断提升我社绿色融资的占比,积极支持和发放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和其他绿色贷款,包括不限于可持续发展、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保护、绿色扶贫攻坚、大数据等绿色项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环境相关治理结构
2021年,我社暂未设立绿色金融相关委员会,由业务发展部负责开展具体的绿色信贷工作,并做好归口管理,及时向经营层、监事会、理事会、监管机构等报送相关情况。
我社下辖各营业网点主要负责绿色信贷项目营销、尽职调查、项目上报;落实绿色信贷项目授信条件、贷款发放等事宜;并依据联社相关规定负责绿色信贷其他工作。
四、环境相关政策
2021年,我社一方面充分运用绿色信贷杠杆,积极引导金融资源进入绿色领域,抑制金融资源进入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另一方面通过有效识别、量化和规避各类与环境相关的金融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自身运行可持续发展。
为完善绿色信贷制度,加大绿色信贷合理投放,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9〕326号),以及《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绿色信贷管理指引》(黔农信办发〔2020〕452号)等监管政策和管理制度,我社已经草拟《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绿色信贷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2022年讨论通过后正式执行,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了我社绿色信贷业务的组织架构、绿色信贷管理、贷款投向、贷款流程、内部控制、人员责任等方面
五、环境风险管理情况
我社暂未单独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但已印发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绥农信办发〔2021〕93号),对经营管理中面临的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洗钱风险以及其他风险)规范了管理流程、管理策略和方法、管理运行机制,规定了风险管理报告机制。
六、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影响
当前,保护环境、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球性议题,环境变化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前景和发展规模形成巨大影响,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将面临环境气候变化导致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业务风险、声誉风险。随着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未来环境政策和执法力度的变化,高污染和高能耗行业不良率或贷款违约率会上升,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产生较大的潜在风险。因此从长远来看,金融机构通过对环境风险识别、评估、控制、转移和监控,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从宏观层面推动经济向绿色转型。对金融机构自身来说可以起到防范风险、稳健经营的目的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我社将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信贷全流程管理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推进信贷与投资结构优化调整。
七、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
(一)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
1.整体投融资情况及其环境影响
2021年投融资活动碳排放量
行业类别(一级行业代码及类别) |
行业贷款碳排放量(吨) |
行业贷款碳排放量占比 |
A农、林、牧、渔业 |
124.07 |
1.90% |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347.27 |
81.94% |
E建筑业 |
554.83 |
8.50% |
F批发和零售业 |
27.17 |
0.42% |
H住宿和餐饮业 |
308.43 |
4.73% |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63.81 |
2.51% |
总计 |
6525.59 |
100.00% |
注:
- 数据来源:主要企业/项目碳排放数据基于客户提供的碳排放数据或能耗数据计算得出,对于部分贷款企业/项目数据如客户无法提供,则主要根据企业/项目投入量/产出量等参数与同行业企业/项目类比得到;
- 碳排放核算方法主要依据:《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和其规范性引用文件;
- 项目融资业务:报告期内,运行时间不足30天的项目碳排放未纳入核算;
- 非项目融资业务:存续期不足30天或月均融资额少于500万元的融资主体的碳排放未纳入核算。仅统计大型和中型企业的碳排放;
- 我行不存在境外项目和境外融资主体。
报告期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汇总表
类别 |
二氧化碳当量 (单位:吨二氧化碳当量) |
所报告部分融资业务占该类型融资业务的比例 (%) |
项目融资业务碳排放量 |
5846.69 |
89.60% |
非项目融资业务碳排放量 |
678.9 |
10.40% |
注:本报告遵循“能披尽披”原则,对符合《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的全部融资业务进行了碳核算。其中,项目融资业务共7笔,该类型业务碳核算7笔,占比100%。非项目融资业务共96笔,月均融资额大于500万元且符合大型、中型企业标准的共3笔,该类型业务碳核算占比10.4%。
报告期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碳减排量汇总表
类别 |
二氧化碳当量 (单位:吨二氧化碳当量) |
所报告部分融资业务占该类型融资业务的比例 (%) |
项目融资业务碳减排量 |
—— |
—— |
非项目融资业务碳减排量 |
40.20 |
100% |
注:项目/非项目融资业务碳减排核算与碳排放核算对象保持一致。碳减排核算的报告期为2021年,基期为2020年。其中,项目融资业务的分类符合《绿色债券支持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共1笔,由于缺少适用的评估方法未纳入碳减排核算边界。非项目融资业务共3笔,碳减排核算3笔,占比100%。
2.绿色信贷及其环境影响
截至2021年末,本行绿色贷款笔数1笔,余额0.08亿元,主要投向生态环境改造。
2021年度绿色信贷情况概览
指标 |
数额 |
单位 |
信贷余额 |
41.35 |
亿元 |
绿色信贷余额 |
0.08 |
亿元 |
其中:绿色信贷余额占比 |
0.18 |
% |
绿色客户数量 |
1 |
户 |
对公表内信贷余额 |
5.71 |
亿元 |
对公表内绿色信贷余额 |
0.08 |
亿元 |
其中:绿色信贷余额占对公表内信贷余额占比 |
1.31 |
% |
3.环境风险对投融资影响的测算与表达
我社采用的环境影响测算方法来源于《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其中企业碳排放数据基于客户提供的碳排放数据或能耗数据计算得出,对于部分贷款企业/项目数据如客户无法提供,则主要根据企业/项目投入量/产出量等参数与同行业企业/项目类别得到。企业或项目本身的碳排放量是按照GB/T 32150及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的要求,核算其报告期内的排放量。我行支持企业或项目建设运营投放的信贷产生的碳排放量依据其对企业或项目的月均投资额与企业总资产或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分摊折算得到,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此式为项目融资业务的碳排放核算公式,式中: E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项目——报告期内,项目的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V投资——报告期内,金融机构对项目的月均投资额,单位为万元; V总投资——报告期内,项目的总投资额,单位为万元。 当V投资> V总投资时,= 1 |
此式为非项目融资业务的碳排放核算公式,式中: E非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主体——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相关融资主体的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V融资——报告期内,金融机构对融资主体的月均非项目融资额,单位为万元; V收入——报告期内,融资主体的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为万元。 当V融资> V收入时,= 1 |
𝑅碳排放——报告期内,纳入碳排放量核算的融资业务占金融机构该类型融资业务的比例,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计算; 𝑛碳排放——报告期内,纳入碳排放量核算的融资业务的笔数,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统计; 𝑁总——报告期内,不同类型融资业务的总笔数,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统计。 |
企业或项目本身的碳减排量参照GB/T 28750、GB/T 32045、GB/T 33760、GB/T 13234的要求,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核算其报告期内的碳减排量。我行支持企业或项目建设运营投放的信贷产生的碳减排量依据其对企业或项目的月均投资额与企业总资产或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分摊折算得到,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此式为项目融资业务的碳减排核算公式,式中: ER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R项目——报告期内,项目的碳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V投资——报告期内,金融机构对项目的月均投资额,单位为万元; V总投资——报告期内,项目的总投资额,单位为万元。 当 >时,= 1 |
此式为非项目融资业务的碳减排核算公式,式中: ER非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R主体——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相关融资主体的碳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V融资——报告期内,金融机构对融资主体的月均非项目融资额,单位为万元; V收入——报告期内,融资主体的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为万元。 当>时,= 1 |
𝑅碳减排——报告期内,纳入碳减排量核算的融资业务占金融机构该类型融资业务的比例,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计算; 𝑛碳减排——报告期内,纳入碳减排量核算的融资业务的笔数,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统计; 𝑁总——报告期内,不同类型融资业务的总笔数,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统计。 |
4.绿色投融资案例
我社于2019年12月26日向绥阳县通立林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放绿色贷款1笔、金额950万元,贷款余额750.00万元,贷款用途为绿色林业开发。该笔贷款用于绥阳县方竹基地建设产业项目,利用现有方竹林发展高产笋用林,具体以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中心,太白镇、宽闹镇、枧坝镇为重点,G352国道、S101省道为组带,打造环宽阔水百里方竹长廊。采用采取大户承包及专业合作社的形式组织实施,在太白镇、宽阔镇等15个乡镇建设方竹基地,面积总计70万亩。
(二)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
1.经营活动产生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自然资源消耗
环境指标 |
指标单位 |
2021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直接自然资源消耗 |
天然气 |
立方米 |
4126.00 |
液化石油气 |
千克 |
8640.50 |
|
公车用汽油 |
升 |
8925.00 |
|
公车用柴油 |
升 |
152.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间接自然资源消耗 |
外购电力 |
千瓦时 |
1806964.20 |
办公用水消耗 |
吨 |
17774.50 |
|
办公用纸消耗量 |
张 |
391717 |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 |
温室气体排放量 (吨二氧化碳当量) |
人均排放量 (吨二氧化碳当量/人) |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
54.27 |
0.2 |
其中:天然气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8.95 |
—— |
汽油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19.42 |
—— |
柴油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0.41 |
—— |
液化石油气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25.49 |
—— |
范围2: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
952.45 |
3.43 |
其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952.45 |
——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2) |
1006.72 |
3.62 |
范围3: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
6525.59 |
—— |
其中:贷款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6525.59 |
——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2+3) |
7532.31 |
—— |
注:
-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一)、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二)和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三),统计对象为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人均排放量测算以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正式编制员工为基准;
- 贷款产生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章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部分。
2.经营活动温室气体统计口径与测算方法
我行基于2021年经营活动消耗的各类能源总量和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对经营活动中,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减排量进行测算。测算依据为《绿色信贷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基本公式如下:
注:该公式为基本公式,二氧化碳排放应按照具体能源消费品种分别计算。 CO2:项目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吨二氧化碳; Ei:项目某能源消费品种的使用量,单位:吨(或万千瓦时或立方米等); αi:项目消费能源品种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千克(或立方米)。 |
八、绿色金融创新及展望
2022年我社一是积极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降低能源消耗;二是鼓励员工树立科学节能意识,提倡低碳出行,增强绿色运营能力;三是积极推广黔农云、黔农e付等线上转账、支付业务, “村村通”覆盖率达100%,让全县老百姓足不出村便能办理小额取款、转账、汇款、查询、缴纳社保合医及电费等业务,享受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四是要积极探索,充分依托金融科技,在普惠金融、个人零售等战略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传统优势领域中植入绿色元素,打造我社优势特色,提升社会影响力。
我社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继续做好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和规划,重点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力量。
继续探索推出适合地区发展需求的创新产品,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高效金融服务,推动环保产业与金融融合。并将积极探索以绿色产业的核心企业为支点,开发覆盖上下游产业链的金融服务配套产品。对产业过剩、高耗能、高污染等相关行业严格限制, 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贷款的准入。
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