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十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桐梓农商银行”或“本行”)董事会研究,拟定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本行股东大会第十次会议。按照本行《章程》规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13:00至13:50签到,14:00正式开会。
(二)会议地点:本行六楼会议室(桐梓县娄山关镇河滨南路203号)。
二、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行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代表)或者代理人。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邀请的列席嘉宾。
(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四、会议主要事项
(一)会议报告事项
1.听取《贵州桐梓农商银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2.听取《贵州桐梓农商业银行董事会对大股东、主要股东 2023年度资质及履职承诺评估报告》;
3.听取《贵州桐梓农商银行2023年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评估和防范化解情况报告》;
4.听取《贵州桐梓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贵州桐梓农商银行董事会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执行情况报告》;
6.听取《贵州桐梓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7.听取《贵州桐梓农商银行202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8.听取《贵州桐梓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9.听取《贵州桐梓农商银行关于2023年度审慎监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章程(修正案)》的提案;
2.关于《选举李炳强为贵州桐梓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草案)》的提案;
3.关于《同意李瑛辞去贵州桐梓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和补选肖荣昌为贵州桐梓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草案)》的提案;
4.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草案)》的提案;
5.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草案)》的提案;
6.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经营层2024年度经营与发展计划(草案)》的提案;
7.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的提案;
8.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股金分红方案(草案)》的提案;
9.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机构的议题(草案)》的提案;
10.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股东利益冲突管理办法(草案)》的提案;
11.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草案)》的提案;
12.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独立董事制度(修订草案)》的提案;
13.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股权托管办法(草案)》的提案;
14.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股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提案;
15.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提案;
16.关于《贵州桐梓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提案。
(三)通报董事长选举结果
通报贵州桐梓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结果。
(四)开展现场培训
组织参会股东及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等文件。
五、会议预先登记
(一)登记手续办理。为确保本次大会顺利召开,妥善安排各项会务工作,请拟亲自参加会议或拟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股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法定工作日到本行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确认是否参加本次大会,不予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权利。报名登记按以下规定办理:
1.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的,在报名登记时应提交经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股东)出席会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经股东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受托人签名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亲自出席的,在报名登记时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本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受托人签名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其报名登记手续可由其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其他股东的报名登记手续应当由股东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无论是企业股东还是自然人股东,其授权委托手续应当由双方在报名登记时现场办理。
4.授权委托书应当使用本通知所附的统一格式,股东可以向本行索取,也可以按通知所附的统一格式自制。
(二)登记地点:贵州桐梓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二楼办公室(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镇河滨南路203号)。
六、股东临时提案
在本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如需提出临时提案,于2024年6月15日前联系会务人员,并同时撰写书面提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按本行《章程》规定流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七、会议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13:5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签到时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八、注意事项
根据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法律程序严格,务必请报名登记的股东(代理人)事先安排好各自的工作与生活,准时到达会场,及时进行签到,并在开会期间遵守会场纪律,维护会议秩序。
九、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田岚岚:0851-26650244,15085448677;
彭双会:0851-26657705,18076222886。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3.职工股东授权委托书
2024年6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