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监督部工作职责
来源:遵义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17-08-21
事后监督部门是本行的事后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及本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根据事后监督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及时完成全辖会计凭证扫描、交易流水信息补录、会计业务审核的工作任务。监督所辖网点的对公业务、储蓄业务(含银行卡业务)、汇兑业务、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利息核算、表外科目、银企对账和社内往来对账、挂失业务、代理类业务、反洗钱及可疑交易报告业务分析、信贷业务、CCIS柜员管理等会计业务核算;
3.依据会计业务处理结果,审查核算依据、资金来源和运用是否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维护客户、银行资金安全;
4.以防范各类案件为监督重点,揭示会计核算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纠正各种核算差错,防范经济案件的发生;
5.如实反映审核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遇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6.对重点监督内容进行逐笔勾对,对重点监督事项的登记应做到详细、无遗漏;
7.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对差错内容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并于次月向全辖通报被监督单位业务差错情况;
8.建立部门工作日志,定期通报各社业务差错、各柜员业务差错、业务差错类型明细、差错对比分析等;
9.采取对监督单位的重点监督内容进行重点复审、普通业务随机抽查及风险预警监督进行定期分析,对会计业务的核算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控制、核对、分析和预警;
10.考核会计核算质量和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积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各网点、各部门提高防范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能力;
11.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