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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九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0-24

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花岗农商银行”)董事会研究,拟定于2022年11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按照本行《章程》规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3日(星期天)下午15:00-17:00。14:00至14:30签到,15:00正式开会。

      (二)会议地点:红花岗农商银行4楼会议室(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98号)。

      二、会议召集人:红花岗农商银行董事会。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红花岗农商银行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代表)或者代理人;

      (二)红花岗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

      (二)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

      (三)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经营层工作报告及2022年经营计划》;

      (四)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王刚为第二届董事候选人》;

      (五)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六)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七)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八)听取《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报告》;

      (九)听取《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报告》;

      (十)听取《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十一)听取《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草案)》;

      (十三)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五、会议预先登记

      (一)登记手续办理。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确保本次大会顺利召开,妥善安排各项会务工作,建议股东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请拟亲自参加会议或拟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股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7日法定工作日到遵义红花岗农商银行十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确认是否参加本次大会,不予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权利。报名登记按以下规定办理:

      1.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的,在报名登记时应提交经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股东)出席会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经股东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受托人签名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亲自出席的,在报名登记时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本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受托人签名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其报名登记手续可由其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其他股东的报名登记手续应当由股东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无论是企业股东还是自然人股东,其授权委托手续应当由双方在报名登记时现场办理。

      4.授权委托书应当使用本通知所附的统一格式,股东可以向本行索取,也可以按通知所附的统一格式自制。

      (二)登记地点:红花岗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十楼1006办公室(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98号)。

      六、会议签到

      请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于会前48 小时内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打印检测报告,于2022年11月13日下午14:00分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核酸检测报告、《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见附件3)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参加会议。

      七、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召开会议的,本行视疫情发展态势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的代理人自登记之日起,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联系本行会务联系人,未排除传染病的不参会。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的代理人请准时到达会场,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遵守会场纪律,维护会议秩序。会前需测量体温,并进行“贵州健康码扫码”“国家行程码”查验无异常后进入会场;休会期间尽量避免长时间交谈,近距离接触时也应佩戴口罩。

      八、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廖琴:0851-28877280;18185065206

      张洪:0851-28877280;18885282894

       

      附件:1.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3.个人疫情情况申报表

附件:

1、附件1: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docx

2、附件2: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docx

3、附件3: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