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农商银行关于非法集资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
汇川农商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举报我行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 受理范围
(一)设立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我行纪律检查室设立举报电话0851-28935377;
(二)来信举报: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12号城上城综合大楼2007纪律检查室;
(三)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12号城上城综合大楼2007纪律检查室进行举报;
(四)信箱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信投送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12号城上城综合大楼一楼信箱(汇川农商银行保安岗旁)。
四、保密规定
我行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