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公告
各位股东、董事、监事:
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召开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地点:本行总行八楼会议室(息烽县永靖镇筑北商业大道A2幢);
(三)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出席人员
(一)本行全体股东。法人股东出席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人员应为本人,但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就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代表;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内容
(一)听取事项
1.会议听取《关于蒋冬蓝辞去董事职务及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报告》
(二)审议事项
1.提请审议《关于增补袁华为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提案(草案)》;
2.提请审议《关于2023年及以前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提案(草案)》;
3.提请审议《关于离职后福利及辞退福利确认的提案(草案)》;
4.提请审议《关于压实资本质量补提拨备的提案(草案)》;
四、会议的登记及签到
(一)会议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应于2024年12月24日前携带如下手续到本行总行三楼董事会办公室(息烽县永靖镇筑北商业大道A2幢)进行会议登记,超过以上时间的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登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的由会议留存,复印件属个人的本人应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属于单位的相关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会议签到
已履行登记手续的股东(代理人)应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13:30至14:00到会场签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在本行各营业网点公布。《授权委托书》模板以及本次会议资料将备置于本行各营业网点,也可联系会务人员索取。
(二)会务联系人
杨浩旭:0851-87721114;
电子邮件:915679436@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息烽县永靖镇筑北商业大道A2幢3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通告
附件: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议授权委托书
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