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于2024年8月15日向贵阳新大新资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续贷890万元,贷款期限3年,执行年利率5.5%,按季付息、分期还本。
二、交易对手情况
贵阳新大新资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3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281号(香樟南国)1栋1单元9层5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姚奇飞。该公司主要从事经营扬子空调系列产品,目前经营项目式产品,主要包括:扬子冷空调、扬子暖空调、扬子冷暖空调和中央空调的批零业务。该公司从2003年成立时一直为扬子品牌代理商,现该公司在贵阳市为冷暖空调一级代理商。
贵阳新大新资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本行持有股份1050万股,持股占比(占总额)5.83%,根据监管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严格按照授信业务定价管理规定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该笔关联交易金额910万元(授信金额),由息烽县瑞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担保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公司针对贵阳新大新资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保证担保业务在本行开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余额89万元。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该笔关联交易授信余额为910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比例1.27%。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决议情况
该笔关联交易先后经过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同意为贵阳新大新资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授信910万元及用信890万元。
特此公告。
贵州息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