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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1

  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乌当农商银行”)拟召开由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的,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3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164号附9号臣功新天地15幢;

  (三)召 集 人: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参会人员

  (一)贵州乌当农商银行全体股东。法人股股东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会,自然人股东由本人亲自参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就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二)贵州乌当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贵州乌当农商银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

  (四)贵州乌当农商银行聘请的中介机构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回复、登记及签到

  (一)会议回复

  本公告发布后,各位股东应在2017年5月10日前将拟出席本次会议情况认真填写《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参会回执》送到贵州乌当农商银行或用相机拍照后将《回执单》电子相片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会议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应于2017年5月11日上午8:30-12:00携带如下手续到贵州乌当农商银行进行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以上登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由会议留存,复印件属个人的本人应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属于单位的相关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会议签到

  已履行登记手续的股东(代理人)应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至8:50到会场签到。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在贵州乌当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公布。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等本公告附件将备置于贵州乌当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也可联系会务人员索取。

  (二)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尚飞、肖莎

  联系电话:0851-86412445、0851-86418831

  邮  编:550018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164号附9号臣功新天地15幢。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