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农商银行关于消费类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助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根据《贵州省地方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系统消费贷款贴息实施细则》(黔委金办法〔2025〕10号)精神及相关要求,我行将依法合规推进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目前,我行可正式受理在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客户贴息。我行贴息业务遵循“按审批时间排序、先申请先享受”的原则,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流程规范透明。
同时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贴息范围
答:贷款日期在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且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和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
二、贴息对象
答:个人消费贷款。其实际消费对应商户工商登记注册地应在贵州省内,且须能够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信息对消费交易进行有效识别与核实。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一是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二是在本政策贴息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三是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三、贴息标准
答: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标准。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单户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标准。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已享受地方财政其他贴息政策的,本次贴息金额不得超过扣除已有贴息后的实际利率水平。
四、如何申请个人消费贷款贴息?
答:可通过我行贷款经办网点线下签署《贵州农信消费贷款财政贴息补充协议》,并同步提交完整的凭证(含消费佐证材料、商户佐证材料),发起贴息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贷款业务经办网点。
五、本次贴息是否收费?
答: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均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均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合作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合作,在办理贷款和贴息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中介费”“介绍费”“代办费”等费用项目,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假冒黔西农商银行名义引导您办理贴息业务均属于违法行为,请不要上当受骗。
六、套取贴息资金的借款人要承担哪些后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规开展贷款审批,
对符合《细则》要求的予以贴息。对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我行严格予以禁止。对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我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对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处理。
温馨提示: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和短信。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