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披露
来源:毕节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5-06-10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信办发〔2023〕54号)第七条“各机构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成员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年”之规定,我行原聘请的贵州勤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为我行服务满5年,经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聘请贵州中领正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我行提供报表审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特此披露。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