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定于2026年1月9日召开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26年1月9日9时30分至结束
(三)会议地点:镇宁农商银行三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人员、其他有关人员
(五)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3日
二、会议议题
本次会议拟对如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1.关于提请审议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组建贵州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同意组建贵州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成立贵州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议案;
5.关于提请审议《贵州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授权方案》的议案;
6.关于提请审议《贵州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
7.关于提请审议确定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议案;
8.关于提请审议《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工作方案》的议案;
9.关于提请审议《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份处置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审议《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开业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审议《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审议委托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净资产确认书等与贵州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关的法律文件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审议解散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审议《贵州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方案》的议案;
三、其他
(一)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召开当天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全体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26年1月3日前(含2026年1月3日)将参会回执(附件1)送至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或各营业网点。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于2026年1月3日(含2026年1月3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1)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或附件3)送至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或各营业网点。
(二)议案查阅:相关议案的完整文本,备至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处,可供查阅。
(三)会务常设联系人:李艳平,联系电话:18585896690。
附件:1.参会回执
2.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版)
3.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版)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