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根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花岗农商银行)董事会决议,定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红花岗农商银行第十六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为确保会议依法合规顺利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
红花岗农商银行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地点、会期
(一)时间:2026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地点:红花岗农商银行四楼会议室。
(三)会期:2026年1月8日下午14:30-结束。
三、会议议题
(一)审议《组建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同意组建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审议成立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及确认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
(四)审议《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授权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确定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议案;
(七)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工作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份(股金)处置方案》的议案;
(九)审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开业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
(十)审议《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十一)审议《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方案》的议案;
(十二)审议委托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净资产确认书等与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关的法律文件的议案;
(十三)审议授权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处置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遵义农信机构(含遵义新蒲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金)的议案;
(十四)审议解散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全体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人员;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列席人员;见证律师。全体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当向红花岗农商银行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1),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于2026年1月8日下午14:20前将授权委托书直接送至红花岗农商银行会务常设联系人。
五、会议预登记及签到
(一)会议预先登记
为便于会议的筹备安排,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填写《参会回执》(附件2),并在指定期限内送达会议联系人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若无法现场办理预先登记,可通过电话等方式与会务联系人联系,确定参会事宜。超过上述时间将不再办理本次会议的参会预先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凭该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凭该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登记材料将作为会议档案留存。复印件属个人的本人应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属单位的相关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预登记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4日。
预登记地点:红花岗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及各营业网点。
(二)会议签到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由律师进行核验,各股东签到时需出示股东身份证明: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红花岗农商银行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98号。
(二)红花岗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备有会议材料供各股东进行查阅。
会务常设联系人:
张洪:0851-28877280;
谢蕤:0851-28877280。
特此公告。
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