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汇川农商银行关于清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之规定,为加强我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我行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
经统计,在我行辖内营业网点开立的且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共有210户,详见《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年以上长期未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附件1),请以上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开户营业网点办理销户手续或重新启用账户,逾期未办理者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按相关规定对账户进行销户处理或转入久悬账户管理。
特别提示:我行在清理过程中不会要求您通过短信、电话等任何方式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会发送账户销户、销户清理等相关的手机链接,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给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操作,请注意防范诈骗风险,请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请勿将您的公司及个人信息、账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透露给任何人。
如有疑问,请向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咨询,详见《汇川农商银行各营业机构地址及电话》(附件2)。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谢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附 件: 1.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年以上长期未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2.汇川农商银行各营业机构地址及电话
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